广安区投资优惠其他政策
| 税收优惠政策 |2011-09-23
广安区投资优惠其他政策
第一条区政府依法保护外来客商的生产经营自主权、财产所有权。对转移到我区的重点纳税大户,由区政府按有关规定,授予“荣誉市民”称号,符合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条件要求的,可以推荐为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候选人。对外来投资业主子女入学、就业、就医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。
第二条对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转移项目,区上成立由区级领导挂帅的跟踪服务组,全程跟踪服务,代办各种手续。
第三条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的转移企业,实行一企一策,同类企业在全国各地享受的优惠政策均可参照享受。